伊戈尔(00292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伊戈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号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671,636股,每股发行价格13.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768,878.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992,740.9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2,776,137.8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602.39万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1,246.6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921.91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结合现有国外业务布局及市场变化,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装修、安装设备及软硬件购置等方面实施动态控制,在满足当前公司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控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为切实保障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最大程度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8月31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广忠 何尔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8 27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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