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6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2)4、2024年6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5、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D”,第一批次获授份额不能归属,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合计作废1.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至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放弃本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并将相关作废情况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合计作废1.8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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