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2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55.835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4%●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归属价格:13.2425元/股(调整后)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或“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将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429.3920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16.37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2、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管理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6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2)4、2024年6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5、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1、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2025年5月21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3710元/股相应调整为13.2425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29.3920万股调整为515.2704万股。 2、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D”,第一批次获授份额不能归属,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说明(一)董事会关于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8352万股。 (二)关于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18日,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6月17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 (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情况说明
三、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首次授予部分 1、归属人数:22人; 2 255.8352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3、授予价格:13.2425元/股(调整后);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2、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22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5.8352万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因此减少255.8352万股。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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