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9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167.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0,336.36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含税金额为10,442.36万元,前期已支付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106.00万元,本次支付金额剩余部分含税金额10,336.36万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汇入本公司在以下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323.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8.2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19,763.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99.18万元。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082.28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239.4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94,762.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6.57万元。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729.8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3,387.7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69,526.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50.94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091.4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687.0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9,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54.22万元。 本期“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1,118.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025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2.76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02.4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8,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89.92万元。本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04.0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689.9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9.9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8,3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泽宇智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高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东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工程”)、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设计”)、泽宇智能(福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泽宇福州”)、广东泽宇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泽宇”)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用于四个项目,分别为“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研发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中体现。 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经营中体现。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泽宇智能(福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泽宇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15.5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8179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904.01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195.7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75,985.62万元。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0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03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4年0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0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5年0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5年05月08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0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7,000.00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注2]自2025年5月13日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存款本金800.00万元,按最短七天为周期对通知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进行自动滚存,支取时按约定期限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的日期和金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通知存款余额8,000,000.00元。 [注3]2025年1-6月,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1,015,442.3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为183,000,000.00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同意将“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2年,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技术研发项目,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增强企业产品和技术持续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通过技术研究与拓展以及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究,有效保证公司技术的先进性,进一步缩短产品开发和生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电 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项目”。 [注3]报告期内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投资总额由57,210.16万元变更为57,584.98万元,主要系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致。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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