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旺能环境(002034):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6:31:12 中财网
原标题:旺能环境: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7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2025年8月2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了14,96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在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再生”)向杭州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9年6月30日。同日,湖州再生与杭州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湖州再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由公司或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信息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28),此次担保额度在该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吕沛流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山北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00%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100%
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
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7月31日
资产总额280,155,935.39315,080,888.82
负债总额163,908,356.63183,031,209.66
净资产116,247,578.76132,049,679.16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7月
营业收入92,300,587.9854,028,286.49
利润总额35,032,165.5018,665,503.42
净利润30,170,948.4315,865,677.91
注:2024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7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4.经核查,湖州再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2.债务人: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债权人杭州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湖州再生形成的债权。

5.担保的最高金额:14,96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延迟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8.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再生申请银行借款,由公司对其借款进行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置换贷款需求,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湖州再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38.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82亿元)的58.0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82亿元)的0.5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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