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301419):续聘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 69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家; 2024年度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胡宏
姓名:陈黎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65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审计3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有所下降。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与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并结合年度审计所需配置的审计团队规模、投入时间及工作质量,与立信进行协商后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司的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签署相关协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2025 于续聘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满足《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及其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8 29 年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