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301239):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5-038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瑞眼科”)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282万元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04,76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8,670,241.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692.6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06月27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4号《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380万元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并以其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380万元。 2.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410.96万元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 3.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385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 4.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6,742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 5.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27万元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6.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522.97万元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 7.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全国及西南地区的医院网络布局,发挥“全国连锁化+同城一体化”协同运营优势,提高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满足区域市场对眼科医疗专业、全面的基础服务及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282万元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实施方式:增资或提供财务资助等方式 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中广智媒城1栋 项目建设内容:建筑总面积为4,841.35平方米,总投资5,286.68万元,其中装修费1,201.34万元,医疗设备2,300万元,办公设备50万元,运输设备50万元,流动资金1,685.34万元。(以上均为预计值) 项目建设周期及投资进度计划: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1月,项目投资将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286.68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282万元,自有资金人民币3,004.68万元。 项目建设尚需履行的程序:本项目建设报批、环评等相关程序正在进行,公司将根据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投资对象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经济效益分析 1.政策环境支持 在行业管理政策方面,国家和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相继出台系列配套方案及发展规划,强化发挥市场机制在医疗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营造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持续拓展其发展空间。通过多项举措推动社会办医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形成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的新格局,为优质社会办医疗机构加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市场潜力可观 从市场潜力看,成都市眼科医疗市场需求旺盛、潜力可观,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居民眼科医疗消费需求与支付能力持续提升,政府卫生投入稳步增长,成都市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日益增长的眼科服务需求与持续增强的支付能力,共同构成了支撑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3.公司资源支撑 作为普瑞眼科旗下全资控股的连锁医院,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将充分依托公司平台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在人力资源、医疗技术、物资供应、品牌共享、信息资讯及市场开拓等方面,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将能够与公司整体高效联动,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参与市场竞争。 4.经济效益预测 本项目各项财务指标均比较理想,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在运营后能稳步实现盈利。医院进入成熟期后,每年实现营业收入11,230万元,净利润2,686万元。不考虑项目建设期,预计第八年将收回投资成本,经济效益良好。本项目各项财务指标均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时也能为当地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上述测算仅为公司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公司坚持“全国连锁化+同城一体化”的布局战略,通过在重点城市加密网点,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合力。成都市作为西南地区核心城市,人口基数大,经济活力强,加之公司现有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运营多年,已在当地形成良好的品牌口碑。公司拟在已有良好口碑和市场基础的成都市进一步加密布局,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既是顺应市场需求、深化核心城市布局的战略举措,也是提升运营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未来,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将与公司在成都、重庆、贵阳、昆明等地布局的眼科医院形成区域协同、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格局,协作提升公司在成都市乃至四川省及西南地区眼科市场的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 (五)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叠加国家鼓励性政策引导,将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同时,现有市场参与者的竞争力亦在持续提升。前述因素都将使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在品牌形象、人才梯队、医疗技术、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若未来无法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并强化既有优势,公司业务发展仍将面临挑战。 应对措施: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应从根本上进行认知和管控。 第一,强化医疗质量核心,持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巩固患者口碑,夯实医院核心竞争力;第二,优化运营效率,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实现开源节流,以提升盈利能力;第三,深化品牌营销,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强化客户资源积累和口碑传播,树立品牌壁垒,将有效减少竞争加剧带来的风险和收入减少风险。 2.医疗风险 临床医学实践受限于医学认知、患者个体差异、疾病复杂性、医务人员水平及医疗条件等多重因素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作为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眼科医疗服务同样存在着风险,医疗事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 应对措施:为筑牢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防线,公司以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为核心,全面规范临床诊疗路径,建立全病种标准化操作流程。通过开展标杆医院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质量典范,激发全院创优活力,持续提升眼健康诊疗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此外,公司将完善不良事件主动上报机制,定期开展医疗安全复盘会,推动经验共享与流程改进,系统性降低医疗风险,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 3.医保控费风险 为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基本医疗权益、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国家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包括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等在内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并强化医疗费用监控与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医保基金预算管理。该政策导向对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及成本控制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应对措施:在医保控费的大趋势下,一方面优化成本结构,着力降低医保覆盖病种的运营成本,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加大非医保项目的投入,提高非医保项目收入占比,以平衡医保控费带来的影响。 4.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做出。目前,项目建设立项及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项目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定详尽实施计划与应急预案,明确关键节点与责任主体,通过精细化管控保障项目进度与质量,力求最大限度降低不确定性影响,推动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五)超募资金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办理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282万元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