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301239):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5-034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旭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282万元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注销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昆明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拟向银行申请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1,7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700万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授信及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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