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00093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期限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20:50:58 中财网
原标题:中 关 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0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冻结及
司法再冻结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4.71%;国美控股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延长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期限。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作为国美控股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0,000,000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6.64%;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期限的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司法(再) 冻结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司法(再) 冻结起始日原司法(再) 冻结到期日司法(再) 冻结到期日 (延期后)司法(再)冻 结执行人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12,500,0006.72%1.66%2022-9-192025-9-182028-8-21重庆市九龙坡 区人民法院
国美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39,200,00021.06%5.20%2022-9-192025-9-182028-8-21重庆市九龙坡 区人民法院
合计-51,700,00027.78%6.86%----
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的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司法再冻 结数量 (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司法再冻 结起始日原司法再 冻结到期 日司法再冻 结到期日 (延期后)司法再冻结 执行人
国美电器 有限公司9,890,66119.78%1.31%2022-9-72025-9-62028-8-25天津市河北区 人民法院
国美电器 有限公司1,460,4972.92%0.19%2022-9-72025-9-62028-8-25天津市河北区 人民法院
合计-11,351,15822.70%1.51%----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一)截至2025年8月27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冻 结股份数量 (股)累计被标记 股份数量 注 (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6,113,20724.71%122,903,529066.04%16.32%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6.64%50,000,00017,540,167100.00%6.64%
合计236,113,20731.35%172,903,52917,540,16773.32%22.96%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二)截至2025年8月27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轮候冻结股 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6,113,20724.71%59,562,81432.00%7.91%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6.64%2,709,313,4265,418.63%359.74%
合计236,113,20731.35%2,768,876,2401,172.69%367.65%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控股所持部分股份被延长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期限,国美电器所持部分股份被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情况暂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诉讼案件数量较多、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上述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动平仓、行使质权、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若出现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份被延长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期限的主要原因和诉讼涉及债务金额公司暂时无法获悉,公司将持续关注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O
二 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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