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峰集团(601515):东峰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20:51:04 中财网
原标题: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15 公司简称:东峰集团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峰集团601515东风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治军黄隆宇
电话0754-881185550754-88118555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3-02 片区A-F座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3-02 片区A-F座
电子信箱zqb@dfp.com.cnzqb@dfp.com.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666,909,635.566,749,021,999.50-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55,588,644.995,238,990,132.96-1.5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03,966,677.51689,218,611.21-12.37
利润总额-92,559,198.76-153,237,04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305,276.99-130,078,438.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9,316,038.68-141,859,631.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45,112.49-541,469,194.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2.31增加1.1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7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5,62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有法人20.00374,884,00000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57310,604,42000
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有法人9.90185,567,58000
东捷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5146,966,90000
黄炳泉境内自然人1.3425,080,00000
黄晓佳境外自然人1.1321,171,63900
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0.9818,415,84100
曹志高境内自然人0.9517,879,9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6912,919,50700
张永盛境内自然人0.5710,7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与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黄 炳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也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7,422,872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生名下。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变更日期2025-06-09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详情请见2025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5-034号公告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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