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600421):华嵘控股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21:06:21 中财网
原标题:*ST华嵘:华嵘控股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华嵘 公告编号:临2025-053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纪”)与收购人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伯程汇能”或“海南伯程”)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华嵘控股25.01%的股份,伯程汇能需支付现金对价45,041.29万元,截至目前,收购方伯程汇能的相关收购资金尚未准备到位;同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购方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并出具核查意见。截至目前,收购方伯程汇能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尚未编制完成,尚未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收购能否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暨控制权变更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121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2日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公司对《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高度重视,积极督促收购方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相关方对《监管工作函》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回复。由于《监管工作函》涉及的部分资料需要完善,收购方申请延期回复,详见公司2025年8月15日、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临2025-049)。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收购方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并出具核查意见。截至目前,收购方伯程汇能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尚未编制完成,尚未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由于《监管工作函》涉及的部分资料需要完善,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预计不晚于2025年9月4日提交回复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方尽快完成《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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