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驰科技(68870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驰科技”)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83,470,8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0,706,407.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764,39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9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641号)。 (二)募集金额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20,808,149.17元,累计使用593,105,669.92元。 (三)募集金额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73,784,270.80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本金为299,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784,270.8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1月22日,公司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752.6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2.52万元,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29,235.1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899号)。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也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