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苏吴(600200):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22:01:07 中财网
原标题:*ST苏吴: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098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38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1,046,070股,发行对象为6名,发行价格为12.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3,896,796.4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19,544.24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77,25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9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25号)验证。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016,482.59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989,632.36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198,274.13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233,833.35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861,522.03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956,213.55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2,409,807.54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09,800.79元,2023年度公司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1,782.6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6,148,324.78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6,409,922.91元(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提交公司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下属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8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12,055万元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及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9月20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及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25日,本公司聘请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担任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山证券签订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东吴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山证券承继,本公司、中山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42.41万元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别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江苏吴中医 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南 门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10553301040012703已注销[注5]划款账户
江苏吴中医 药集团有限 公司苏州中 凯生物制药 厂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南 门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10553301040012760已注销[注8]国家一类 生物抗癌 新药重组 人血管内 皮抑素注 射液研发 项目
江苏吴中医 药集团有限 公司苏州制 药厂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支 行募集资金 专户475470328000[注1]1,989,867.19原料药二 期项目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别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江苏吴中医 药集团有限 公司苏州制 药厂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支 行募集资金 专户487167582565已注销[注6]原料药 (河东)、 制剂(河 西)调整 改建项目
江苏吴中医 药销售有限 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支 行募集资金 专户530067627287已注销[注6]药品自动 化立体仓 库项目
江苏吴中医 药医药集团 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支 行募集资金 专户512902474610829已注销[注7]医药营销 网络建设 项目
江苏吴中医 药集团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吴 中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11020262190007449789 已注销[注 ]医药研发 中心项目
江苏吴中医 药集团有限 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支 行募集资金 专户325325400018800007690已注销[注5]补充医药 业务营运 资金
苏州泽润 新药研发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南 门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10553301040017652[注2]8,433,868.80抗肿瘤1 类新 药 YS001 的 研发项目
江苏吴中 医药集团 有限公司 苏州制药 厂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南 门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10553301040017694[注4]6,560,084.18西洛他唑 等上市化 学仿制药 的一致性 评价项目
江苏吴中 医药集团 有限公司 苏州制药 厂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南 门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10553301040017678[注3]9,426,102.74利奈唑胺 与沃诺拉 赞的仿制 项目
合 计26,409,922.91    
[注]:
注1:2017年6月8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75470328000,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该专户仅用于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2:2019年9月4日,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52,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该专户仅用于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3:2019年9月5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78,仅用于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

注4:2019年9月6号,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94,仅用于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

注5:截至2016年7月22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03)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5325400018800007690)。

注6:截至2017年12月8日,公司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87167582565)及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0067627287)。

注7:截至2018年7月18日,公司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2902474610829)[该专户注销时无余额]。

注8:截至2019年10月17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60)。该专户注销时余额分项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一10553301040017652,账号二10553301040017694,账号三10553301040017678)。

注9: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工商银行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02026219000744978)[该专户注销时无余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237.7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983.8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614.83 (注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8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1 金额()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 2 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国家一类生物抗 癌新药重组人血 管内皮抑素注射 液研发项目15,610.003,493.63不适用不适用4,515.88不适用不适用2019.12 (注6)不适用不适用是 (注7)
原料药(河东)、 制剂(河西)调 整改建项目4,600.004,600.00不适用不适用4,649.68不适用不适用2017.07-129.74 (注3)否 (注4)
原料药二期项目-2,867.45不适用63.632691.33不适用不适用2026.07 (注8)不适用不适用
药品自动化立体 仓库项目3,679.68812.23不适用不适用874.70不适用不适用2016.11 (注1)-623.58 (注5)是 (注2)
医药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6,900.006,900.00不适用不适用6,981.05不适用不适用2017.10不适用不适用
医药研发中心项 目10,600.0010,600.00不适用不适用11,100.62不适用不适用2019.12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医药业务营 运资金10,000.008,848.05不适用不适用8,890.7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抗肿瘤1类新药 YS001的研发项 目——3,500.00不适用2.052,721.82不适用不适用2026.12不适用不适用
西洛他唑等上市 化学仿制药的一 致性评价项目——1,534.00不适用0.5962.79不适用不适用2026.06不适用不适用是 (注9)
利奈唑胺与沃诺 拉赞的仿制项目——1,480.37不适用0624.26不适用不适用2024.0789.71是 (注9)
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5,602.00不适用05,602.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9)
合计-51,389.6850,237.73 66.1849,614.83----663.6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注1: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为由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不再进行仓库二 期投入。 注6: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2019年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为江苏 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审评中心提出了药品注册撤回申请并获得批准。由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 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注8:公司原料药二期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为扩建工业用房,二期为在厂房内建设多个生产车间。目前 工业用房完成建设并取得不动产证。2023年3月14日-3月15日已召开专家评审会。2023年4月17日收 到环评批复。根据环评批复,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技改。鉴于技改尚未完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           

 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料药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注2: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发生变化。 公司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19)》中对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未来的商业配送整体规模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未来医药集团的商业配送业务将适度发展,首先满足 公司自有工业产品的分销和配送,其次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度开展以苏州大市范围为主导市场的商业配送 业务。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的商业配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8亿元。鉴于此,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仓库一 期项目已可满足设定的规模需求,公司不再进行二期投入。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 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7: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发生变化 医药集团于2019年3月接到了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部门发 出的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CXSS1800005-1)依据现有数据技术审评不予通过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报告 的相关通知;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医药集团通知,经医药集团与审评中心充分沟通,为了后续拟开 展该药品的肺鳞癌临床研究工作(在原三期临床批件基础上),同时结合国家最新有关药品的审评、审批 政策,医药集团向审评中心提出了药品注册撤回申请,经审评中心申请人之窗系统查询知悉,当前品种技 术审评建议结论为:终止审批程序;2019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了医药集团通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 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审批意见通知件》,审批意 见为根据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综合上述因素,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 对原募投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进行变更。 根据公司下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生产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12,05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23.46%)进行 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
 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9:“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 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 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发生变化。 上述研发项目主要是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及项目进度的影响,其中拟变更西洛他唑片一致性评价是 由于国家药监局(NMPA)公布的参比制剂已退市,公司无法获取参比制剂;拟变更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 一致性评价、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主要是由于 上述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进入集中采购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公司的研发进度又相对落后。因此,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避免增加投资损失,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本着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上述研发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5602 流动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 , 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变更 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1.15%。(具体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24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账户5,602.00万元,其中“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 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 277100 目涉及金额为 , . 万元,“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 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涉及金额为2,831.00万元。 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利奈唑胺氯化钠注射液的仿制于2023年9月批准注册,本品为委托 生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了2023年第132号《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132号文”),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药品的许可 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做了进一步的要求,同时于10月24日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 现场检查指南》【药监综药管(2023)81号】,对公告内容进一步予以细化。按照文件要求,利奈唑胺与 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需要申请上市前GMP符合性检查。公司于2023年12月接受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GMP 符合性检查,2024年5月发布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检查结论为符合要求,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 制项目于2024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该项目处于市场开发阶段,正处在逐步上量的过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7,964,197.53元。募集资金 2015 10 4796419753 2015 10 到位后,公司于 年 月置换出了先期垫付资金 , , . 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 年 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04号《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 项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3: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苏州制药厂出具的《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其中:销售收入按
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按实际发生数扣减;相关费用参照可行性报告按销售收入比例估算。

注4:受市场影响,主产品匹多莫德产量大幅下降,导致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注5: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为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药品自
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即用仓储的净利润额进行比较获得效益数据,其中;仓储收入按仓储
药品货值的5%(含税)的毛利率计算;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相关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和费用按仓库运营中实际发生数扣减。

注1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后再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
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 (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原料药二期药品自动化立体 仓库项目(注1)2,867.45——63.632,691.33不适用2026.07不适用不适用
抗肿瘤1类新药 YS001的研发项 目国家一类生物抗 癌新药重组人血 管内皮抑素注射 液研发项目(注 2)3,500.00——2.052,721.82不适用2026.12不适用不适用
西洛他唑等上市 化学仿制药的一 致性评价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 癌新药重组人血 管内皮抑素注射 液研发项目153400 , .——0.5962.79不适用20266 .不适用不适用是 (注3)
利奈唑胺与沃诺 拉赞的仿制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 癌新药重组人血 管内皮抑素注射 液研发项目1,480.37——0624.26不适用2024.0789.71是 (注3)
合 计 9,381.82——66.187,000.20--89.7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注1: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 公司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19)》中对医药集团未来的商业配 送整体规模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未来医药集团的商业配送业务将适度发展,首先满足公司自有工业 产品的分销和配送,其次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度开展以苏州大市范围为主导市场的商业配送业务。未来 三年公司规划的商业配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8亿元。鉴于此,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仓库一期项目已 可满足设定的规模需求,公司不再进行二期投入。根据公司三年规划及新品开发要求,公司现有原料药 基地日益不能满足公司原料药业务未来发展的需求,同时随着环保压力的日益增加,公司需要对原料药 的生产能力进行提升,并新增溶媒回收车间,不断满足市场和环保需求,提高企业效益。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江 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2: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 医药集团于2019年3月接到了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部门 发出的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CXSS1800005-1)依据现有数据技术审评不予通过与申请人沟通交流 报告的相关通知;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医药集团通知,经医药集团与审评中心充分沟通,为了后 续拟开展该药品的肺鳞癌临床研究工作(在原三期临床批件基础上),同时结合国家最新有关药品的审 评、审批政策,医药集团向审评中心提出了药品注册撤回申请,经审评中心申请人之窗系统查询知悉, 当前品种技术审评建议结论为:终止审批程序;2019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了医药集团通知,江苏吴 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审批意见通 知件》,审批意见为根据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综合上述因素,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拟对原募投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进行变更。 根据公司下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生产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 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12,05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
 23.46%)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 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1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注3:“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 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 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发生变化。 上述研发项目主要是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及项目进度的影响,其中拟变更西洛他唑片一致性评价 是由于国家药监局(NMPA)公布的参比制剂已退市,公司无法获取参比制剂;拟变更利奈唑胺葡萄糖注 射液一致性评价、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主要 是由于上述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进入集中采购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公司的研发进度又相对落后。因 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避免增加投资损失,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上述研发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5,602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1.15%。(具体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 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24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账户5,602.00万元,其中“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 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 发项目涉及金额为2,771.00万元,“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 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涉及金额为2,831.00万元。 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利奈唑胺氯化钠注射液的仿制于2023年9月批准注册,本品为委 托生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了2023年第132号《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 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132号文”),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药品 的许可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做了进一步的要求,同时于10月24日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药监综药管(2023)81号】,对公告内容进一步予以细化。按照文件要求,
 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需要申请上市前GMP符合性检查。公司于2023年12月接受了药品上市 许可持有人GMP符合性检查,2024年5月发布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检查结论为符合要求,利奈唑 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于2024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该项目处于市场开发阶段,正处在逐 步上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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