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艾可蓝(300816):2025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艾可蓝:2025年半年度报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 8月 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任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云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8,740,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3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稿。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4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属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发动机尾气后处理应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源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固定源 和船舶等领域。近年来,随着发动机尾气对环境影响的加剧及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处于快速发 展中。报告期内,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主要应用于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固定源及船舶等领域。公司的下游 客户主要为发动机厂商、整车厂商及工业废气、尾气或固定排放源污染物的行业。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5年 1-6月,中国汽车市场整体延续良好发展态势,产销双双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 1,500万辆。上半年汽车产销数量分别为 1,562.10万辆和 1,565.30万辆,同比增长 12.50%和 11.40%。乘用车产销分别完 成 1352.20万辆和 1353.1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3.80%和 13.00%;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09.90万辆和 212.20万辆,同比 分别增长 4.70%和 2.60%。出口方面,今年上半年汽车总体出口 308.30万辆,同比增长 10.40%。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 106万辆,同比增长 75.20%。 (二)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符合机 动车国 VI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和汽油机尾气净化产品、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国 IV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净化产品,以及 符合船舶国 II排放标准的尾气净化产品。公司的核心技术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配方及涂覆技术、电控技术、匹配及标定 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四大核心技术。在四大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不同技术的综合应用,逐步布局形成了多种符合国 家排放标准的产品,产品符合道路柴/汽油机国 VI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国 IV标准、船舶国 II标准及 IMO Tier III排放 标准。此外,公司以核心技术能力及储备资源为基础,围绕着绿色和智慧两个核心主题,陆续在相关细分领域和垂直化 应用方面进行了产业拓展和布局。 其中,在道路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公司客户涵盖了全柴动力、玉柴机器、中国重汽、常发农装、奇瑞汽车、 福田汽车、东风汽车、江淮汽车、五菱柳机、三一道依茨等客户。在船舶领域,公司已取得中、英、法等国船级社认证, 与广柴股份、宁波中策、安庆中船等多家龙头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在海外业务领域,公司积极推进与多家主机厂商海外 业务合作,实现“抱团出海”。 (三)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进行配套,以及用于在用车船的尾气治理改造。 公司的下游客户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主要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公司的生产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计划进行排产, 生产完成后运送至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公司为满足客户需要,必须根据客户需求量提供安全库存保障。 下游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客户采取“上线结算”模式,在上线装机结算前,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公司。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泵体材料、载体、贵金属、衬垫、化学材料等。公司一般会综合考虑订单 情况、生产计划、安全库存等以制定采购计划。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如贵金属,公司一般根据市场走势,在价 格较低的情况下结合当期生产计划加大采购量。此外,部分进口原材料的运输周期较长,公司也会根据订单计划制定备 货计划。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选择、开发和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公司需要先对供应商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定,确认其具备 供货的资质后双方签署开发协议,然后进行样件的提交认可、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和现场审核、小批量试制和验证,从 而确定其批量供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公司不定期抽查供应商的现场管控水平,以及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绩效评定, 评定内容涵盖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创新等多方面的内容,根据评定的结果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限期整改、 调整配套份额 、移出供应商体系等。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提供的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制定生产预测计划,并根据每周订单制定每 周实际生产计划。 公司也灵活采用委托加工模式,比如将电子元器件的贴片工序以委托加工方式完成。通过上述模式,公司可以充分 利用受托方的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满足市场需求、减少前期投入、提高供货效率。 4、销售与结算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配套,以及用于在用车船尾气治理改造。上述产品均采用直销模 式。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实现了由轻柴向重柴、由道路向非道路、由陆运到船舶、由传统内燃机到混动等 领域的横向拓展,客户涵盖全柴动力、玉柴动力、中国重汽、江西五十铃、常发农装、广柴股份、安庆中船、宁波中策 等众多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核心单位之一,参与了“国家新材料重点平台-节能低碳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项目”,主要承担 负责小孔径脱硝催化剂应用示范线改造提升建设和产品推广应用;并参与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型枢纽港口减污降碳协 同治理与技术示范”项目;还参与了浙江省“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船舶甲醇发动机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 。 同时,公司作为重点参与单位,参加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中“近零排 均为国内相关领域的最前沿技术的开发及示范应用,公司通过参与上述国家级前沿技术开发及示范项目,在相关领域实 现关键技术突破,研发能力获国家认可,确立行业领先地位。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51,894.59万元,同比增加 4.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26.61万元, 同比增加 23.82%。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主要系收入增长和毛利率上升的双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 公司尾气净化产品订单充足,带动上半年公司销售收入的同比提升,且船舶尾气净化业务及高性能算力服务器贸易业务 贡献了增量收入;毛利率增长主要系传统的车用尾气净化产品通过降本增效优化了成本结构,同时产品结构变化也带来 了一定的毛利率提升,由此提升了公司的毛利水平,此外,船舶后处理业务毛利较高、高性能算力服务器贸易业务按照 净额法确认收入,且上述业务在合并报表收入中的占比提高,进一步拉升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水平。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及技术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八 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建设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内燃机绿色排放重点实验室、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的 SCR产品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公司“颗粒物捕集装置(DPF)”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颁发的 JK鉴字【2018】第 2055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认 定,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第一批)遴选工 作,公司轻型卡车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成功入选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第一批)。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作为实施发展战略的核心驱动力,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以催化剂配方 及涂覆技术、电控技术、匹配和标定技术、系统集成技术为基础的多项核心技术。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 280 项,拥有软件著作权 47项,同时还掌握了 70多门类可应用于机动车、混合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工业废气处 理的催化剂配方技术(技术秘密)。同时,公司注重产学研相结合,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 究院等院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研发实力提升显著,并主导或参与了多项国家项目,如 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总理基金项目等。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已经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之一,公司在国六汽油机 及国六柴油机领域均实现批量供货,国六标准产品的批量应用表明公司技术水平已处在行业前沿。 (2)品牌优势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研发和产业化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开发能力和优质的产品服务树 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行业中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特别是各个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通过这些龙头企业的 严格准入认证和持续质量审核,公司各项能力持续提升,品牌形象更加突出,客户资源更加丰富,公司现有的汽车国Ⅵ、 混合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等领域合作客户涵盖了全柴动力、玉柴机器、福田汽车、东风汽车、中国重汽、江淮 汽车、五菱柳机、奇瑞汽车、三一道依茨、常发农装、河柴、安庆中船、广柴股份、新柴等行业内知名企业。 (3)生产及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已经形成一套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能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交付合格的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通过与 重点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建立共赢机制,降低供应链成本,提升了企业的竞争优势。 公司通过了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每年进行多次管理评审, 通过管理评审分析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和改进机会,对现有资源符合性进行评价并采取措施满足公司资源的 需求,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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