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425,3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31.0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6,004.9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24,926.07万元,于2021年4月9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8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453.50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532,8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487,869,973.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10,948.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8,159,024.4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1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9号)。 2、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016.07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3月2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113,421,336.4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2678号)。截至2021年7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534,993.23元,其中协定存款23,431,322.07元、活期存款1,103,671.16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3.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1号)。截至2024年2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非金属项目)升级改造项目”的原计划投资总额为7,480.5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480.5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75.15万元,鉴于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需求情况及公司产能布局发生了一定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237.5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7.00%)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变动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4年3月,公司实际转出金额为人民币4,251.36万元。本报告期内,该项目投入603.86万元,累计投入2,001.13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单位:万元
金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受到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毛利率水平较募投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预计毛利率水 平有较大幅度下降,导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效益与测算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注2:“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于2024年1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 投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3: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2 月。2024年12月,该项目已结项。截至2024年12月27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819.29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于2025年2月18日将上述款项819.29 万元转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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