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新化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23:35:34 中财网
原标题: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新化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8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15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材料制作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4.67万元(不含税),增加承销及保荐费增值税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25.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66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A 
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
项目投入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E=A-D1+D2 
F 
G=E-F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新化股份关于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鉴于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对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化”)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宁夏新化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宁夏新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高新支行57190201151090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 支行303063180013000047957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化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3,925.3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 (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63,925.3363,925.3363,925.331,494.1261,286.442,638.8995.872025年4月-1,727.34未达到
63,925.3363,925.3363,925.331,494.1261,286.442,638.89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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