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601139):深圳燃气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23转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3]1354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752,830.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0,247,169.8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2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40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50,120.7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45,189.55万元,2025年上半年使用人民币4,931.1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247,904.00万元。于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38,848.95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209,055.05万元,其中:(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出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计人民币100,000.00万元;(2)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115,000.00万元;(3)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未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计人民币5,944.9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8月10日,深圳燃气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1日,深圳燃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15,000.00万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表内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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