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603633):徕木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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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11:1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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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徕木股份:
徕木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
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814,8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80元,共计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9.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930.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9.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790.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68,790.78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额 | 项目投入 | B1 | 45,093.27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352.20 |
项 目 | | 序号 | 金 额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168.18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6.41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8,261.45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78.61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1,907.9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2,907.94 | |
差异 | G=E-F | 9,000.00[注] | |
注: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分别与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与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分别与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徕木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新增的绿色智造基地项目,并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及与海通证券于2024年8月15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募投项目调整,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与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湖南徕木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上海徕木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 | 0301240000006303 | 9,220,880.17 | |
上海徕木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 36940180800350360 | 86,808,179.16 | |
徕木电子(江苏)
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 36940180800768585 | 355,762.12 | |
徕木电子(江苏)
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 | 0301220000006304 | 2,858,025.70 | |
湖南徕木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36620188001336794 | 29,836,570.26 | |
合 计 | | | 129,079,417.41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公司提供精密电子元件领域的研发服务,公司的产品总体研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设备及软件采购、支付研发人员薪酬、采购研发物资及办公费用等,主要用于研发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上述项目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绿色智造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投资,目前尚未投入,暂无法单独核算项目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后续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
上述项目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790.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68.18 |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261.45 |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36.34%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节余金
额
(已扣
除待支
付款项)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 | 是 | 40,000.00 | 24,953.10 | 24,953.10 | 2,257.99 | 23,302.73 | -1,650.37 | 93.39 | 2025年6月 | 1,217.53 | 是 | 否 | 126.33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10,000.00 | 46.90 | 46.90 | | 46.90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790.78 | 18,790.78 | 18,790.78 | | 18,814.33 | 23.55 | 100.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绿色智造基地项目 | 是 |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0.00 |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是 | | 3,500.00 | 3,500.00 | 910.19 | 2,597.49 | -902.51 | 74.2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 | 是 | | 3,500.00 | 3,500.00 | | 3,500.00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68,790.78 | 68,790.78 | 68,790.78 | 3,168.18 | 48,261.45 | -20,529.33 | - | - | 1,217.53 | - | - | 126.33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绿色智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于2024年8月到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由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
管理层采取更为审慎的投资策略,优化投资节奏以匹配市场需求,截至2025年8月末已预定采购部分设备。 | |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26.33万元(已扣除待支付款项2,571.02万元),
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
额为准)用于“绿色智造基地项目”。上述待支付款项主要为购买设备的验收尾款,公司将在设备验收通过、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付,并于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00%,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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