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9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646,9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64,69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6,6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6,725,733.9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4,526,061.3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2,199,672.58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3年1月,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向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新半导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控股子公司齐新半导体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为“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睿创广州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变更后由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与睿创广州共同实施募投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及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各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睿创广州为“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之“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艾睿光电,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发挥睿创广州的地域优势和营销优势,公司将新增实施主体睿创广州,与艾睿光电共同实施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更名为“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变更该项目新的实施主体为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与睿创广州。 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最新业务规划,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实现既定的项目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议、第三届监事会十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2025年6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使用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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