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嘉泽新能(601619):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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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21: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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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嘉泽新能: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
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
嘉泽转债
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
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26,705.75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5,989.46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364,540.71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00.28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为降低上述被担保人的项目融资成本,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汤阴伏绿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阴伏绿”)向中电投融和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6,705.7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89.4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15
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和《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汤阴伏绿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及上市公司持
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
股比例 |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直接持股65%;宁波洁源投
资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5%,公司间接持股99.9537%。 | | |
法定代表人 | 梁鹏 | |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410523MA44KBB58U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11月10日 | | |
注册地 | 汤阴县菜园镇南街村马路路南 | | |
注册资本 | 5,44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风力发电项目和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设计、建造、
运营、电力销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5,882.16 | 35,888.58 |
| 负债总额 | 26,572.46 | 27,503.83 |
| 资产净额 | 9,309.71 | 8,384.75 |
| 营业收入 | 2,061.99 | 4,095.46 |
| 净利润 | 922.70 | 1,761.38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为汤阴伏绿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中电投融和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保理费用、逾期罚息、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审计、评估、鉴定、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将借款主体股东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公司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公司租赁物提供抵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降低控股子公司项目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融资置换等,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为1,364,540.7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的200.28%,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