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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603901):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30:48 中财网
原标题:永创智能: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0,547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1,054.7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9.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034.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48.0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3,134.61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482.2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古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后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增资42,754.70万元,用于实施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分别与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20100031366431622,163,601.67
190425010400219482,980,968.12
330501124869000001389,677,588.38
 34,822,158.17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4,822,158.17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84,822,158.17元差异50,000,000.00元,系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华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东至临平街道石坝社区土地,南至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西至顺达路,北至规划康信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后,投资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0,034.8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 (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是 [注1]42,754.7042,754.7042,754.704,548.0636,134.61-6,620.0984.522024年12月2,931.59
17,280.1917,280.1917,280.1917,000.00-280.1998.38
60,034.8960,034.8960,034.894,548.0653,134.61-6,900.2888.51
           
           
           

[注1]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
司浙江美华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东至临平街道石坝社区土地,南至
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西至顺达路,北至规划康信路。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以外,投资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上述变更事项已于
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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