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688819):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 18号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于董事长张天任先生本次请假无法参会,因此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兼总经理杨建芬女士担任主持人。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张天任先生因行程原因无法参会,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请假申请。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昆先生、徐发敏女士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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