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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688488):艾迪药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36:24 中财网
原标题: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61,75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777,642,000.00 79,833,781.03
元。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元,包含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506,8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3,045.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1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9066666)。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58239300203),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建宁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59524609999996)。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扬州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唐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0160188000125327)。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022年1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0001886)。

2022年2月21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南京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59524609111111)。

2022年3月3日,公司已注销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58239300203),并将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0001886)。

2023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成都艾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1300001151309)。

2025年6月27日,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蜀冈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0030188000138108)。

2025年6月2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邗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4902448810003)。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账号
32050174513600001886
32050174513609066666
90160188000125327
32050159524609999996
32050159524609111111
1001300001151309
90030188000138108
514902448810003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宁路支行账户中包含2,300.00元的非募集资金,系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需要预先存入2,300.00元。

2025年,公司临时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产品 名称理财产品理财金额理财 起始日期理财实际收回 本金金额
 类型    
    终止日期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 收益型2,000.002024/12/132025/3/132,000.00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 收益型1,000.002024/12/202025/3/201,000.00
结构性存款 40501030A保本浮动 收益型600.002024/12/162025/3/16600.00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 收益型2,000.002024/12/172025/3/312,000.00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 收益型2,000.002025/4/242025/7/24尚未到期
结构性存款 50161030B保本浮动 收益型250.002025/4/212025/7/21尚未到期
结构性存款 50161030A保本浮动 收益型250.002025/4/212025/7/21尚未到期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 收益型2,000.002025/4/212025/7/21尚未到期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7,149.72万元,置换及支付含税发行费用1,788.47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5.73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32.93万元,合计63,636.8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000.08万元和发行费用及增值税523.34万元,合计置换13,523.42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0Z0076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 2月 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已将本期暂时补流尚未使用的资金转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来将通过本次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补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下同)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500.0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3,660.01万元和相关利息收入71.37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5.73万元,2025年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332.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对于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表2:2025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8 29
年 月 日
附表1: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1: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764.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49.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4,595.7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636.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4.49%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4)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ACC008III/IV期临床 项目9,020.009,020.009,020.00105.598,035.88-984.1289.092025年12月10,864.07不适用
? 艾邦德(艾诺韦林 片)III期临床及上市 后研究项目0.0010,050.0010,050.00151.907,807.02-2,242.9877.682026年12月2,074.05不适用
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 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0.0015,446.9915,446.99493.186,052.28-9,394.7139.18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HIV高端仿制药研发 项目0.003,700.003,700.00240.001,702.00-1,998.0046.00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 套设施项目20,330.0020,330.0020,330.00748.6517,489.54-2,840.4686.03(注12022年本项目已于 2023年3月 结项,目前已 获批投产
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 究项目0.001,063.011,063.0110.001,063.010.00 不适用不适用
ACC007III/IV期临床 项目(注2)5,610.000.000.000.000.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ACC006BCCII期临 床项目3,340.000.000.000.000.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ACC006肺鳞癌化疗 联用II期临床项目7,010.000.000.000.000.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ACC006PD-1联用II 期临床项目5,260.000.000.000.000.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ACC010I/II期临床项 目5,340.000.000.000.000.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 置项目3,700.000.000.000.000.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4,610.0074,610.0074,610.001,749.3257,149.72-17,460.28
支付发行费用及超募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154.203,154.203,154.200.003,154.2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0.000.000.000.003,332.933,332.93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77,764.2077,764.2077,764.201,749.3263,636.85-14,127.3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1、ACC008III/IV期临床项目进度不达预期。公司抗HIV新药ACC008(艾诺米替片)于2022年12月30 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该品实际获批时间较原先规划IPO募投项目时预 计获批时间延后了约两年。在艾诺米替片获批上市后,公司即着手开展艾诺米替片的Ⅳ期临床研究项目, IPO 该品获批时间晚于 募投项目规划获批时间,因该品获批时间较晚,各项工作尚处于逐步开展的过程中 因此预计无法于2023年内完成ACC008的Ⅳ期临床项目。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募投 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2023年8月1日公告。 2、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进度不达预期。艾邦德?获批上市时,致癌性研究 根据ICHS1A等指导原则制订研究计划,需提供两种啮齿类动物(通常为大鼠和小鼠)长期致癌性试验。 2021年12月,致癌性研究的相关ICH指导原则《S1B(R1):药物致癌性试验》(以下简称“新原则”)完 成征求意见,新原则指出,两年大鼠致癌性试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会对人体致癌性风险评估提供更多有 价值的信息,同时为了减少伦理问题并减少动物使用,新原则提供了具体的WoE(WeightofEvidence)标 准的综合方法充分评估药物的人体致癌性的风险,替代为期两年的大鼠致癌性试验。2022年8月,ICH各 监管机构成员采纳该指导原则。为了科学地评估艾邦德?的致癌性风险,将资源集中到更加科学的、基于机 制的致癌性评估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了在不损害人体安全性的前提下减少临床动物使用, 2022 6 CDE WoE 年 月,公司向药品审评中心( )提交“ 综合评估法替代大鼠两年致癌性试验”沟通交流申 请。2022年8月,CDE反馈待新原则在国内发布实施后再评估。2023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适用“新 原则”的公告,目前公司正在准备向CDE提交沟通申请“WoE评估”替代大鼠2年致癌性试验方案,待沟 通反馈后再按计划继续推进致癌性研究,预计无法于2024年内完成艾邦德?致癌性研究。公司于2023年7 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详见2023 年8月1日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存在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年6月30日。虽然该项目已经延期,但截至报告期末,CDE仍建议在已开展研究及论证的基础上,进一 步评估和论证产品质量控制策略,且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对药物临床试验提出更高要求的客观环境没有变 化,因此本项目后续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将原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 目”的募集资金8,436.99万元全部变更至现有募投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中, 此事项已于2025年7月1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期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报 告期内,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已将本期暂时补流尚未使用的资金转回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未来将通过本次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补流。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即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500.0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 3,660.01万元和相关利息收入71.37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97.30万元,其中431.57万元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对应的税金;截至2025年6月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5.73万元,2025年上半年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将“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3,332.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对于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注1:“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于2023年3月结项,本期末本项目尚未投入金额2,840.46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工程款等款项455.68万元及已永久补流的结余募
集资金2,384.78万(2,384.78万元与3,332.93万元的差异948.15万元为转出结余资金中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注2:“ACC007III/IV期临床项目”于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1年9月14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变更为“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并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初始人民币5,610.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0,050.00万元;此
次变更为同一项目的名称更名并提高投资金额,因此,上表中将项目变更前已于“ACC007III/IV期临床项目”项下支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101.25万元列示在变更后项目“艾
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项下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累计发生额中。

附表 2:
2025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投资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 其临床研究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15,446.9915,446.99493.186,052.2839.182027年12月
合计15,446.9915,446.99493.186,052.2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原因详 见注12025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保 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7月1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次涉及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为原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的募集资金8,436.99 万元,全部变更至现有募投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中,相应调 增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于2021年末完成I期临床试验,评估注射用乌司他丁在中国健康成人中的单中心、随
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及多次剂量递增的安全性及耐受性,I期临床试验显示注射用乌司他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022年以来,公司在
I期临床试验基础上积极开展后续临床试验方案设计验证、外部专家论证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沟通工作,讨论拟选择的适应
症及其对应的给药剂量、给药时机、疗效评价指标等。由于乌司他丁系从人体尿液中提取所得,物质基础复杂,国家对于此类注射剂产品审评标准日趋
严格;虽然公司补充完善了乌司他丁物质基础相关的系统科学研究、产品质量控制策略以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等工作并取得了相关进展,但 CDE仍建
议在已开展研究及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和论证。进一步地,2023年7月27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设
计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实施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对药
虽然原项目已经延期,但截至报告期末,CDE仍建议在已开展研究及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和论证产品质量控制策略,且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对药物临床试验提出更高要求的客观环境没有变化,因此本项目进度晚于预期,且在后续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推进优势项目的研发进度,经公司研究并开展可行性分析,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现有募投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
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原项目将继续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开展。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新化学结构的整合酶抑制剂,为全力推进该项目研发进展,预
计需要增加研发投入以促进该项目后续临床试验的顺利开展。根据测算,“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额度无法满足整合酶
抑制剂药物NDA前研究的经费需求,拟变更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至“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以满足整合酶抑制剂项目开展的资金
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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