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科技(301150):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基地项目
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 建设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江苏中一悦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悦达”),并终止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基地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事项及终止项目等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基地项目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控股子公司及终止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中一悦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MAC3A5EX98 5、法定代表人:汪晓霞 6、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6日 7、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南路69号1幢412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真空镀膜加工;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0%,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汽车”)持股10% 10、中一悦达未实际经营,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0,000吨高性能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其中2.4万吨产能建设尚未开工建设。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江苏盐城投资新建2.4万吨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基地项目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悦达汽车、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签订《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中一科技高性能电子铜箔项目投资协议书》及相关附属协议,由公司与悦达汽车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中一悦达投资120,000万元在盐城市开发区建设年产2.4万吨高性能电子铜箔项目。该投资项目已经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项目的原因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为进一步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经与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各方商定拟签署《终止投资合作三方协议书》终止履行原签订的所有协议并终止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并注销中一悦达。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一悦达,并终止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基地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事项及终止项目等相关手续。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拟签署的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引资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乙方(投资方):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投资方):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三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履行原《投资协议书》《投资补充协议书》《合资合同》及一切有关附属文件,原签订的所有协议永久终止履行,三方在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同时消灭。目标公司进入清算注销程序。 2、注销责任 (1)乙方负责办理目标公司清算注销手续; (2)三方互不承担因终止合作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或赔偿; (3)三方确认:目标公司存续期间未产生任何对外债务,亦无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罚款。 3、无责声明 三方共同确认:本次终止合作系三方共同决策,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经济纠纷或未决权利主张,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追责。 4、本协议壹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项目事宜,相关各方已协商一致,不存在各方违约行为、经济纠纷或未决权利主张。控股子公司注册成立后,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并终止投资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终止投资合作三方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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