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表决;形成否定意见的,应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第六条如果发生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作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和实际情况,与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三方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八条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评估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独立性、及时性。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审计风控部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应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核实评价意见。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风控部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包括内部控制出现缺陷的环节、后果、相关责任追究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工作。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并进行专业沟通;审计风控部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具体沟通事宜,并参与审计工作重要节点的专业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意见或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由公司证券部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工作规程与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准。 第十七条本工作规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工作规程的制定、解释和修订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