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顺股份(002800):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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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2:51:0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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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天顺股份: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
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8月,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乌行(2025)(营业部)保证字第G20251362000082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汇”)与乌鲁木齐银行签订的6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天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新疆天汇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为6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新疆天汇尚在担保期间内的担保余额为3,09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4,910万元人民币。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历次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汇提供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为新疆天汇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公司为新疆天汇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5年8月,公司为新疆天汇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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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8月18日
3.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天山东部物流园农丰区4-1064.法定代表人:杨洁
5.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销售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天汇子公司100%股权,天汇子公司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股权结构: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100%)
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主要财务情况: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万元) | 17,010.65 | 15,377.74 |
负债总额(万元) | 11,727.02 | 10,248.24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9,228.20 | 8,480.00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11,727.02 | 10,248.24 |
净资产(万元) | 5,283.63 | 5,129.50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28,858.55 | 3,607.62 |
利润总额(万元) | 1,265.76 | -114.44 |
净利润(万元) | 1,009.15 | -154.13 |
11.新疆天汇未做信用等级评价。
12.新疆天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债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债务人: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的本金额度:6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就所担保的债务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9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人与融资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