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600152):维科技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3:02:32 中财网
原标题:维科技术:维科技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015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9月10日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
案………………………………………………………………………………………6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议案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9议案六: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0议案七: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11议案八: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2议案九: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13议案十: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点30分
会议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陈良琴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列席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三、开始逐项介绍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议案八: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五、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六、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七、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拟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9年3月3日成立,2016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首席合伙人:丁天方
截至2024年末,浙江天平拥有合伙人31名、注册会计师12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5名。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424.7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7,735.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37.74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为383.0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浙江天平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589.0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受到1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2人;1次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涉及从业人员2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出具警示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承芳,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5年6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宇迪,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21年4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原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为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为2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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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调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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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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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议案四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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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议案五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与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202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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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议案六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202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议案七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事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202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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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议案八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相关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1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现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详见202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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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议案九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相关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1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现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详见202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化,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拟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2025 8 26
聘制度》。具体制度细则详见公司 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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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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