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603373):安邦护卫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3:06:54 中财网
原标题:安邦护卫:安邦护卫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杭州
目 录
会议议程..............................................2
会议须知..............................................4
会议议案..............................................5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主持人:谢伟
五、参会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七、会议议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主持人介绍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4、提议现场会议的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5、董事会秘书及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6、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7、股东(或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8、计票人统计选票;
9、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10、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2、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三、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参会资格后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进行。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自我介绍并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会议议案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557,951.19元,期初未分配利润760,060,581.22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4,750,660.37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58,104,431.04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506,603.66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30,502,802.42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50,660.37元,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为119,495,304.71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股东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7,526,8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505,376.4元(含税)。

2025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0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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