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301126):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5-05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公告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王毅清先生、胡胜利女士、陈珊瑚女士、蒋茜女士、刘高峰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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