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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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3:12:4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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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嘉泽新能: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
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
嘉泽转债
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嘉泽新能”)三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的议案》。鉴于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能基金”或“合伙企业”)所投项目已完成退出,投资款项已全部收回并实现收益,经与风能基金管理人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协商,公司提议合伙企业解散并组织开展清算程序。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能基金情况概述
(一)风能基金是一家专注于风力发电项目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于2021年7月26日,基金认缴规模16亿元人民币,基金的存
续期限:合伙企业的期限自设立日起算,至首期出资全部到位起满五年之日。其中,投资期为自设立日起至首期出资全部到位起满三年之日或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16亿元人民币)均已实缴并已实际
使用或为合理预留之日,投资期结束之日起二年为退出期。截至目前风能基金运行进入第5年,投资项目3个,风能基金实缴资金5,734.9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对风能基金不具有控制权,风能基金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历次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27日、2022年3月
24日、2022年3月25日、2024年8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了《宁夏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风能开发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宁夏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能开发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宁夏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关联方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宁夏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受让关联方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事项补充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宁夏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其他有限合伙人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风能基金提前解散的相关情况
(一)风能基金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 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303MA76NKGJ2C |
基金规模 | 16亿元 |
成立日期 | 2021年7月26日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普通合伙人 | 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上海嘉嵘新
能源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资本投资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伙期限 | 自2021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 |
2、截至目前(清算完成前)基金结构
名称 | 出资
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 | | | |
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货币 | 200 | 7.1687 | 0.125% |
普通合伙人 | | | | |
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货币 | 1,600 | 57.349 | 1% |
有限合伙人 | | | | |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货币 | 79,800 | 2,860.2813 | 49.875%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78,400 | 2,810.101 | 49.00% |
合 计 | | 160,000 | 5,734.90 | 100% |
3、风能基金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度
(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89.10 | 89.67 |
负债总额(万元) | 0.99 | 0 |
净资产(万元) | 88.11 | 89.67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0 |
净利润(万元) | -1.56 | -9.31 |
4、风能基金投资情况及项目退出情况
截至2025年6月,风能基金投资的3个项目已全部退出。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退出金额 | 投资收益 | 退出时间 |
1 | 延安有标新能
源有限公司 | 1,497.83 | 1,763.23 | 265.40 | 2023.8.16 |
2 | 延安尼帕新能
源有限公司 | 1,564.06 | 2,766.51 | 1,202.45 | 2023.8.16 |
3 | 延安市延旭新
能源有限公司 | 2,173.01 | 1,611.2 | -561.81 | 2023.8.16 |
合 计 | 5,234.90 | 6,140.94 | 906.04 | ----- | |
5、风能基金资金分配情况
风能基金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安3×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股权退出分配方案》,同意将风能基
金转让延安3×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全部转让款收入及风能基金
账上部分现金共计62,452,809.34元进行分配,并于2023年8月底
完成了分配。
截至2025年6月30日,风能基金资产总额891,012.93元,均
为银行存款;负债总额9,940.55元,为应付银行托管费、管理人管
理费。预计清算期间将发生审计、评估费不超过3万元,最终分配金
额以清算报告为准。
(二)风能基金提前解散情况
2025年8月27日,
嘉泽新能三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的议案》。
鉴于风能基金所投项目已完成退出,投资款项已全部收回并实现收益,经与风能基金管理人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协商,公司提议合伙企业解散并组织开展清算程序。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风能基金提前解散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8月27日,
嘉泽新能三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了《关
于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的议案》,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风能基金清算相关情况
本次清算的清算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根据合伙协议第
12.2.1条“各合伙人在此同意指定全体普通合伙人共同担任清算人”之约定,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上海嘉嵘
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合伙企业清算的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清算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风能基金提前解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风能基金提前解散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化,上述事项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三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