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68831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致力于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5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王立亮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王立亮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归属17.0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归属23.576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王立亮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7、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补充确认。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调整,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保持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