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688312):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8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92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801,217.5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20,3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情况 (一)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现金管理的理解存在偏差等原因,导致公司在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况,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650万元,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人民币2,6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赎回单位大额存单(可转让)方式,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授权额度。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3,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含本数),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保持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除上述授权额度增加外,现金管理的其他内容与上次授权内容一致。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对相关经办人员的培训。 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的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补充确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调整,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保持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燕麦科技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公司此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公司通过定期自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并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上述情形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后续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燕麦科技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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