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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688317):之江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3:27:08 中财网
原标题:之江生物:之江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关于废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 络 投 票 一 键 通 服 务 用 户 使 用 手 册 》( 链 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317之江生物2025/9/9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1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
联系电话:021-34635507
传真:021-34635507
联系人:倪卫琴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 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关于废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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