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00125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7)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加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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