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000669):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3:36:42 中财网
原标题:ST金鸿: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7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3、变更原因:鉴于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本次变更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截至2024年末,政旦志远拥有合伙人29名、注册会计师9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名。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

(8)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2,459.6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为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7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希,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泉,202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2家。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23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 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刘泉2023年12月19日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予以出具警示函。
蒋文伟2025年1月14日警示函证监会上海 专员办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予以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拟聘任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政旦志远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已为公司提供了4年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财光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1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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