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思创(688411):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43.253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1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28万元。截至2025年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5]00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07.8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5,966.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与实际余额的差异系实际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印花税70,189.2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凌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于2025年1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5年6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1,288.1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56,2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战略需要,匹配公司产能需求及布局,将募投项目“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实质建设内容不变;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房山区启航西街1号院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州大道,实施方式由购置生产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厂房;同意公司根据重要战略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对募投项目“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场地改为租赁场地,实施地点由国内7大网点变更为海外9大网点。上述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4,358,915.68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 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公司产能需求及布局,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项目”,募 投项目实质建设内容不变。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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