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00287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出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69.71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854,780.00(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264,855,220.00元。另减除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494,208.5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2,635,810.35元(含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承销保荐费增值税税额274,798.87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19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验证报告》。 2、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一《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3,116,872.32元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64,019.84元,合计84,280,892.1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4〕第000393号)。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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