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核查并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遵循稳健原则,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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