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00272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年 7月 1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9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共 950万张,期限为 6年。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14,00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93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7月 17日到账。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 14,2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35,783,018.87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280003号)。扣除保荐承销费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4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34,943,018.87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42,549,132.13元,2020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39,299,640.02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 285,000,000.00元,项目支出 154,299,640.02元,2021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77,186,423.55元,其中项目支出77,186,423.55元,2022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26,063,068.56元,其中项目支出 26,063,068.56元。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419,561,684.57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27,169,979.78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18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383,699.6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07,177,984.92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60,523,711.01元,2023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7,974,578.88元,其中项目支出 17,974,578.88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401,958,423.34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27,541,537.43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42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58,473.34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98,999,950.00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76,877,114.81元,2024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6,353,403.8元,其中项目支出 16,353,403.8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385,748,617.95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27,685,375.84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66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48,617.9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85,300,000.00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82,372,285.56元,2025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495,170.75元,其中项目支出 5,495,170.75元。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380,254,097.70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27,686,146.34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78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54,097.70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79,800,000.00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1月 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98,781,574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76,029,40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6元,均为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613,574.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于 2021年 7月 27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800001号、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76,814.4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10,209,588.39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88,408,123.25元,2021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08,415,651.89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 186,119,993.23元,项目支出 222,295,658.66元,2022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79,992,471.36元,其中项目支出79,992,471.36元。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122,511,281.38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41,645.70元,自有资金补投入 253,303.07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11,161.94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13,425.04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21,097,856.34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03,287,890.37元,2023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4,879,767.12元,其中项目支出 14,879,767.12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107,638,996.54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52,498.12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14,532.08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142,207.5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496,788.99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18,170,995.07元,2024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4,883,104.70元,其中项目支出 14,883,104.70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92,761,478.01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61,795.49元,自有资金补投入 253,303.07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18,243.28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24,689.02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91,836,788.99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36,239,569.90 元,2025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8,068,574.83 元,其中项目支出 18,068,574.83 元。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74,691,183.29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62,302.23元,自有资金补投入 253,303.07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0,469.91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823,214.30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2,867,968.9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14年 7月 18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适应最新法规的要求、加强公司的日常运行及管理,公司于 2025年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25年 7月 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 50万头商品猪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安丘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丘龙大”)。 (1)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 8月 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年 8月 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年 8月 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年 8月 6日,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安丘龙大与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 1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万头养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龙大”)和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龙大”)。 莱州龙大与莱阳龙大为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养殖”)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养殖为龙大美食的全资子公司。 (1)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 7月,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 7月 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 8月 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州龙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 8月 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州龙大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 8月 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 8月 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阳龙大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表 1)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附表 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件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08月 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注 3:截至 2025年 6月末,尚未完全投入使用 附表 2: 202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半度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020.96万元,与调整后的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 61,078.64万元之间的差额系发行费用所致。 注 2: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 3:截至 2025年 6月末,该项目已转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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