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55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冰、肖薇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6月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1-6月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沈阳千富裕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辽宁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国科”)40%的股权。前述股权资产初始估价为376.58万元,本次交易最终价格将不高于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且不高于经国有产权管理有权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辽宁国科100%的股权。 上述收购子公司股权事项尚需经国有产权管理有权单位评估备案。 上述收购子公司股权事项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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