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300680):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市值管理的核心目的在于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通过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价值创造能力;通过合规、高效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公司透明度,提升市场对公司的价值认同;同时利用科学的资本运作、权益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推动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二)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地开展相关工作,维护良好的资本市场秩序与企业形象。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需保持对资本市场动态及自身市值变化的敏锐洞察力,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灵活制定并适时调整市值管理策略,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引领市值管理实践,把握市场先机。 (四)常态性原则,鉴于公司市值成长是一个长期且动态演变的过程,市值管理应作为一项持续、常态化的战略任务,需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市场价值体现。 第三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董事会应当推动建立市值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激励等制度,并监督执行,具体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 (二)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三)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四)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鼓励董事会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七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市值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市值管理策略的决策,从战略高度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策略的前瞻性与可行性; (二)监督、推动相关市值管理措施在各自分管领域的执行情况,确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参与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在遵循信息披露合规的前提下,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战略、运营状况及未来展望,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第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统筹推动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承担以下职责:(一)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二)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负责提供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关键信息,为市值管理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确保市值管理策略在各层面的有效执行,形成市值管理工作的合力效应。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一)经营提升:公司应当重视经营质量的整体提高,采取具体措施积极开拓市场、提升营运能力、强化成本控制、加大研发力度,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二)并购重组:依据长远战略规划与实际业务需求,精准选择并购标的,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迅速获取优质资源,强化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宽业务领域,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融合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的双重动力。 (三)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相一致,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提高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的内在价值。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企业的市值管理。 (四)现金分红:在保证公司经营稳健、健康发展的同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安排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合理、持续、较稳定的现金分红,增厚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信心。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通过互动易、电话、电子邮件、接待来访等方式回复投资者的咨询;通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 (六)信息披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七)股份回购: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适时开展股份回购、股东增持等,避免股价剧烈波动,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八)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互动平台、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必要时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市值管理方式稳定股价; (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所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