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昇辉科技(30042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不 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 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 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该解 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202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关于<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赫普绿色储能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赫普蓝天节能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赫普阳光新能源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赫普智慧(景 宁)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 权,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4月29日, 公司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预案,后续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赫普能源 是一家服务于新能源电力消纳、火电灵活性与抽汽蓄能改造和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是国内较早开展电力系统灵活性提升创新实践的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火电灵活改造调峰调频及储能电 站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分布式光伏业务及风电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权,并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程序。本报告期赫普能源实现营业收入25,250.11万元、净利润9,873.45万元;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6月 起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相应确认投资收益171.69万元,计入公司当期合并利润。剩余85%股权的收购将通过发行股 份方式实施,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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