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30100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4:57:13 中财网
原标题:宏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宏昌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帅0571-85115307 联系电话:
保荐代表人姓名:傅国东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2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2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4月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 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 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 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 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购买、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2025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946.99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60.24%,主要系 1.因行业竞争、原材料采购价格 波动、厂房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 致毛利率有所下降;2.当期计提 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导致期间 费用增加。保荐人提请公司管理层 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 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 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不适用
2.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不适用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5.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7.关于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1.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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