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5:06:15 中财网
原标题:中亚股份: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后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以及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员工后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以及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和2021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2、2021年5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1日、2021年
11月2日、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3
月1日、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5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
日、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1年5月11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4、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31,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14.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01,212.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以及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员工后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4,431,000股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后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实施情况和需求,旨在充分使用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后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