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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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6:21: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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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隆扬电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扬电子或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99号文《关于同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8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87.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4,687,5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907,394.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1,780,105.6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8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432.6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415.2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4,762.7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7,623.61万元,汇兑收益净额82.66万元,手续费支出累计1.06万元,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76,557.3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55,910.67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已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2年11月25日,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和
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70078801200002884)。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川扬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
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643600004146)。
2023年5月10日,公司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和
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018795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5月10日,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
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2401040068196)。
2023年5月10日,公司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
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5月10日,公司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
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24010400654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9月24日,公司、香港欧宝发展有限公司、
隆扬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
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2200819392)。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五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4月28日,公司、香港欧宝发展有限公司、
隆扬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
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2600864229)。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五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帐号 | 存款方式 |
8112001011900686841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2010020118664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637095073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539178326459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2010020187958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10532401040065424 | 活期 |
391064670013000281787 | 活期 |
32250198643600004146 | 活期 |
10532401040068196 | 活期 |
银行帐号 | 存款方式 |
89070078801200002884 | 活期 |
8112001013800788368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51800001399 | 活期 |
8112001012200819392 | 活期 |
5553252018 | 活期 |
0553252008 | 活期 |
8112001012600864229 | 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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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以上余额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76,557.30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帐号 | 类型 |
8112001011900686841 | 结构性存款 |
2010020118664 | 七天通知存款 |
10532401040065424 | 证券类收益凭证 |
637095073 | 七天通知存款 |
637095073 | 结构性存款 |
391064670013000281787 | 七天通知存款 |
391064670013000281787 | 大额存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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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2025年1-6月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不适用。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8 29
年 月 日
附表1: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178.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32.63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1,098.0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415.25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1,098.09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21.13%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
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
目 | 是 | 23,019.15 | 注
[ 1]
4,347.10 | 20.95 | 4,368.05 | 不适用 | —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是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
扩产项目 | 是 | 8,078.94 | 注
[ 1]
1,351.58 | — | 1,351.58 | 不适用 | —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是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133.77 | 6,133.77 | 30.49 | 1,951.78 | 31.82 | 2026年4月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
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
目 | 否 | — | 8,000.00 | 3,494.92 | 3,530.90 | 44.14 | 2027年9月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37,231.86 | 19,832.45 | 3,546.37 | 11,202.31 | — | —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1,712.98 | 9,266.35 | 11.58 | 2027年12月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回购股份 | 否 | 2,600.00 | 2,600.00 | 173.29 | 1,946.58 | 74.87 | —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
金 | 否 | 27,346.15 | 27,346.15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109,946.15 | 109,946.15 | 1,886.26 | 11,212.9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研发中心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
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国际地缘政治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终端消
费需求减少,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终端消费的压力向上游传导,产业链整体承压较
大,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所属的3C消费电子市场表现较为平淡。基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
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
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0月31日调整为2026年4月30日。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
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原因为:公司下游需求
减少并持续向上传导,公司现有产能足以满足需求,产业链持续变化,公司调整产业布
局规划。故公司综合考虑下游行业景气度、公司产业布局规划等因素后,本着优化公司
资源配置、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
则,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全力消化现有产能,终止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未
来,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本事项已经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 | | | | | | | | | |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2024年9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泰国
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
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实施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的项目,保荐机构亦
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情可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7)。
(3)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及2025年8月11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48,803.68万元(含截至2025
年5月31日实际孳息和银行手续费净额,以支付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支付部分股
权收购款,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情可见公司于2025年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2)。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总额:109,946.15万元。超募资金在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短
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超募资金主要用作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0万元,用于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4
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2,600.00万元,用于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
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9,266.3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1,946.58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7,914.00万元,将46,778.21万元的超 |
| 募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5年3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
司内部资源,结合公司未来业务规划,优化海外供应链布局,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
隆扬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相应增加,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影响。本议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可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77.9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34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322.28
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
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期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0,914.00万元,其中55,389.00万元已到期赎回(包
含期初未到期理财),未到期余额为76,557.3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3
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
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76,557.30万元,将
51,173.68万元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已终止的“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仍存在银行利息收入未结算完、已签订合同待
支付金额等情况,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最终资金转出原有募投账户之日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终止以上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
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2.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以上余额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