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22:26 中财网
原标题:新巨丰: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5-04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张道荣、邵彬、陈学军、石道金、兰培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训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方便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拟授权纷美包装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18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5年7月28日汇率折算统计)。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存量担保及存量担保到期续保等情况。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控股子公司在此授权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该担保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等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并授权纷美包装的执行董事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等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按照纷美包装内部制度及上市地监管规则等执行。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方便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总体财务状况稳定,相关担保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及资金成本管理等需要,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其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与其他银行共同组成的贷款银团签署银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25亿元,用于置换《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以下简称本次贷款),并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承诺及其他相关文件,其中公司拟签署的贷款协议、本次贷款相关担保协议等涉及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组织实施本次贷款及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贷款主要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及资金成本管理等需要用于置换前期的并购贷款,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及实际管理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本次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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