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胜蓝转02”)。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9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45,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45,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3,5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胜蓝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5年8月28日(T日)结束。 根据2025年8月26日(T-2日)公布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胜蓝转02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胜蓝转02本次发行45,000.00万元(共计4,5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8月28日(T 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胜蓝转02总计 3,798,519张,即379,851,9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4.41%。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总计为701,480张,即70,14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59%,网上中签率为0.0008167421%。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85,887,567,000张,配号总数为8,588,756,700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58875670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8月2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5年9月1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胜蓝转02。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际控制人黄雪林获配数量为 张,合计获配数量为 张,约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56.03%。 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10 1 1 购每 张为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张由东莞证券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胜蓝转02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5年8月26日(T-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材料。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浩 联系人:许立各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4号 联系电话:0769-8158299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联系电话:0769-22110359、0769-23320291 发行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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