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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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0:46:1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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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紫建电子: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紫建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紫建电子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0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987,8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022,027.26元,超募资金总额为478,944,127.2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3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第00048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73%。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
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涉及超募资金11,532.14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08%,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93%。
3、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4、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亿元。
5、超募资金余额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7,894.41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404.63万元(含银行利息,不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超募资金3,300万元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2亿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43亿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29.8573%(低于30%)。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0%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29万元/年。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43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上述审议程序。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
紫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启云 谢丰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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