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688172):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8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3号楼11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9:15-15:00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50973019 传真:010-50973016 邮箱:bso@ydme.com 联系人:霍凤祥、赵昱琛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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