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炬申股份(001202):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开拓海外驳运业务,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通过香港申浩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申浩”)和香港申瑞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申瑞”)分别与扬州海润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海润”)签署了《造船合同》及相关协议。合同约定由扬州海润分别为香港申瑞、香港申浩建造1艘75米浮吊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意向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其他相关公告。 近日,为拓宽融资渠道,香港申浩及香港申瑞以前述2艘浮吊船作为标的物分别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海晟十二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晟十二号租赁”)、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海晟十一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晟十一号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89,258,000元(不含利息),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并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香港申瑞和香港申浩各自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下属公司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海晟十一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ET26BW8N 2、法定代表人:李永杰 3、成立日期:2025年08月12日 4、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5、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托管12260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公司名称: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海晟十二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ETMT4H2L 2、法定代表人:李永杰 3、成立日期:2025年08月12日 4、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5、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托管1226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海晟十一号租赁、海晟十二号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香港申瑞航运有限公司 1、商业登记号码:77690206 2、成立日期:2025-02-12 3、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4、企业地址:UNIT225-22,2/F,MEGACUBE,8WANGKWONGROAD,KOWLOONBAY,HONGKONG 5、股权结构:公司间接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二)公司名称:香港申浩航运有限公司 1、商业登记号码:77708039 2、成立日期:2025-02-17 3、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4、企业地址:UNIT225-22,2/F,MEGACUBE,8WANGKWONGROAD,KOWLOON BAY,HONGKONG 5、股权结构:公司间接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甲方(出租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海晟十一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租人):香港申瑞航运有限公司 (二)融资租赁本金:44,629,000元。双方进一步明确,该金额仅为概算金额,总金额不高于租赁船舶价值的65%或人民币4,462.9万元(以二者孰低为准),且实际金额以出租人最终实际支付总额为准,融资租赁本金包括出租人承担的租赁船舶购买价款及出租人、承租人一致同意计入租赁船舶购买价款的其他费用。 (三)租赁期限: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出租人收到承租人支付的本合同项下所有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后、注销光船租赁登记日止;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届满后选择留购租赁船舶或获得船舶所有权的,则至办理完毕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日止。 (四)起租日:承租人签署《租赁船舶接收确认书》之日。 (五)期满选择:以约定的人民币1,000元由承租人留购。 香港申浩与海晟十二号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与上述租赁合同内容基本一致。 五、《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海晟十一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乙: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海晟十二号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保证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金额:89,258,000元。前述租赁本金为最高担保本金金额,具体以债权人在相应主合同项下本金金额实际投放为准。 (三)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本金、利息(包括租前息、正常利息、逾期利息等)、违约金、赔偿金、名义货价、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违约时船舶的返还义务等。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保证期间为保证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下属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下属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145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及申请期货交割仓库资质担保实际余额为668,237.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3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八、备查文件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共2份 《建造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共2份 《保证合同》共1份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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